【註冊組轉知】-111學年度第2學期「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」 -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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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冊組轉知】-111學年度第2學期「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」

【註冊組轉知】-111學年度第2學期「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」

一、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2年1月16日林字1120116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1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,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,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,請逕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(聯絡手機:0939-934-905。聯絡電話:02-28738006)。
三、請各校承辦人事先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,再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(範例詳如附件,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),完成彙整之申請名冊電子檔請逕寄mame6969lin@gmail.com。
四、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,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,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(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,收件人:陳淑芬秘書長)。凡檢附資料不齊者,視同資格不符,將不予審核。
五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12年2月15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截止。
六、檢附資料: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函文、林蘇姍姍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申請流程、申請表、申請名冊(空白表單)及申請名冊(填寫範本)各1份供參。
七、相關問題請洽註冊組 陳組長 (02)24951010分機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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