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註冊組】-111學年度廣達創藝DNA長期培育獎學金 -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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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冊組】-111學年度廣達創藝DNA長期培育獎學金

【註冊組轉知】111學年度廣達創藝DNA長期培育獎學金

計畫內容

  • 獎勵對象:
  • 兩類型對象:

1.持續培育學生67名:110學年度獲廣達創意DNA長期培育獎學金,且111學年度尚在就讀高中職三年級()以下之學生。(名單如附件七 111學年度長期培育學生名單)

2.111學年度新申請名額1017名:111學年度就讀廣達《游於藝》、《設計學習》、《游於智》計畫歷年合作學校之國小、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。(參閱附件六 111年廣達《游於藝》《設計學習》《游於智》計畫學校名單)

  • 申請條件(以下資訊科技、藝術或電競擇一,不須三項皆符合)

資訊科技類:

國小生:

需符合下列第1項條件,具第2項條件予以加分。需檢附成績單及證明文件,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。

  1. 具資訊科技發展潛能,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,且無重大校內違規紀錄者。
  2. 有資訊科技相關得獎經歷者。

中學生:

需符合下列第12項條件,具第3項條件予以加分。第2項需檢附成績單,第13項需檢附證明文件,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。

  1. 具資訊科技發展潛能,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。
  2. 資訊科技成績甲等以上(或80分以上),且無重大校內違規紀錄者。
  3. 有資訊科技相關得獎經歷者。

藝術類:

需符合下列第12項條件,具第3項條件予以加分。第2項需檢附成績單,第13項需檢附證明文件,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。

  1. 具藝術發展潛能,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。
  2. 藝術與人文領域成績甲等以上(或80分以上),且無重大校內違規紀錄者。
  3. 有藝術領域相關得獎經歷者。

電競類:

需符合下列第12項條件,具第3項條件予以加分。第2項需檢附成績單,第13項需檢附證明文件,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。

  1. 具電競潛能,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。
  2. 無重大校內違規紀錄者。
  3. 有電競相關得獎經歷者。
  • 獎勵辦法:
  • 獎勵金額:獲獎學生自獲獎年級起,資助至其高中職畢業為止。最長可獲得國小一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,共計12年獎學金。
    1. 國小及國中學階段:每學年分上下學期兩次撥款,每次撥款新臺幣陸仟元整,每名總計發放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整
    2. 高中職階段:每學年分上下學期兩次撥款,每次撥款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,每名總計發放新臺幣參萬元整
  • 申請時間:111820日至921日止。
  • 申請方式
  1. 於申請期限內填妥申請表(附件二),檢附證明文件,由學校承辦人員填寫申請學生名冊表(附件一)造冊提報。
  2. 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正本1份、電子word1份至基金會。
  3. 郵寄地址:111臺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9(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),請註明「廣達文教基金會創意DNA長期培育獎學金申請 收」;電子檔請EmailJason.Yin@quantatw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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